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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男子花300万买凶宅

隐瞒凶宅是可以撤销合同的,但本来可以不走到这一步的故意隐瞒凶宅判决撤销合同

隐瞒凶宅是可以撤销合同的,但本来可以不走到这一步的


故意隐瞒凶宅判决撤销合同

按照行业经验如果卖家故意隐瞒凶宅事实,合同交易是可以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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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作为保险起见,我还是找下有无法院判例支撑这个经验。

经过一番查找,果然有相关的判例

广州白云男子花300万买凶宅

判例:(2016)冀民申239号

案由:卖家故意隐瞒房屋内发生自杀事件,一审判决买家胜诉撤销合同交易,卖家不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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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男子花300万买凶宅

再审判词:

鉴于卖家在合同签订过程中隐瞒事实,使买家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思做出错误的表示;

驳回卖家的再审申请。

就是说卖家故意隐瞒房屋内发生过人命事件,造成买家重大误解,可以撤销合同


律师小伙伴补充的事项

虽然案例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我们不是实行判例制的;

我还是咨询了朋友圈里的律师小伙伴。

钟律师表示,卖家故意隐瞒人命事件的确可以触发【重大误解】从而提起解除合同;

但有两个前提

一是 人命事件是否卖家应当知情

例如人命案件发生在卖家收楼前,其可以说不知情;

二是 注意合同条款中有无陷阱

例如卖家估计在合同备注栏写上【卖家已向买家交代房屋一切历史,买家知悉并认可】

或者【买家签约前已了解房屋历史事件】 也可能让法院认为买家对人命事件是知情的

钟律师还建议,一旦协调不成功请尽快起诉并作财产保全;

毕竟卖家拿着楼款是很容易转移的,慎防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结局。


这种事情事前预防比事后补救要强

然而老雷觉得这种悲剧是可以避免的;

对于普通购房者来说,想要的事顺顺利利买到心仪的房子,不是怎么费时费力打官司;

输了得凶宅一套,赢了也损失大量的时间成本与机会成本。

所以怎么判定凶宅才是最重要的

最简单有效的方法就是跟门卫保安打听;

当然是有技巧的,不要一开口就问几栋某某单位是不是出过人命;

你可以带上一包华子跟看起来在小区工作多年的门卫伯伯保安叔叔套套近乎,

问下这个小区有什么历史,有没出过人命,在那栋出过,如果真的中了自己看重那栋才问是哪个单位;

顺便还可以打听下小区有哪几套房再放售,防止有房子自己还没看过。

然后平日多与不同的中介旁敲侧击

一般买房都不会只找一个中介看房,跟不同中介看房的时候多与其聊小区历史;

问小区出过几次人命事件同时还聊聊业主构成,物业管理之类的;

也能让你判断下哪个中介对小区是最熟悉的

最后,真打听到了凶宅也别急着相信

你要学会鉴别真实性,例如打听到人命事件发生的具体日期、原因后上网核实下;

例如搜索打听到的【XX花园+原因+日期】 一般人命事件都会在网络留下痕迹,能搜索得到的。

今天,市民王先生向咩事反映,他通过中介在广州大道北一小区以低于市场价买下一套房做婚房。买房前中介只告知他有老人在里面去世,他签完购房协议后,朋友告诉他房子是出过命案的凶宅。

王先生和卖家达成一致,欲解除购房协议,不过中介则表示要追讨9万元的中介费。中介表示,此前已明确告知王先生凶宅“发生过命案”。

买家:中介只说房子“死过人”

“现在中介每天都要打四五通电话催中介费!”王先生表示,今年9月初,自己通过德诚行地产中介推荐,来到白云区广州大道北,中介人员谢小姐带他去看房。

9月2日,谢小姐带王先生看了广州大道北一小区的一套房子外围,房子约96平方米,售价约300万元。而该小区的市场价在4万元/平方米以上。王先生表示,自己觉得很“抵”,不过谢小姐提到这个房子里“死过人”。王先生称,他再三追问,谢小姐只是含糊说“有老人家过世”。王先生表示能理解,人有生老病死,住在房子里的人如果自然死亡都可以接受。

王先生当天决定买房,按中介要求缴纳2万元定金,另有3万元定金以及9万元的中介费迟点支付。由于业主当天不在,中介叫来业主的委托人和王先生签了购房的三方合同。

咩事看到,房子的成交价为300万元,中介费为9万元,卖方支付营业税16.8万元,在合同备注一项,由中介注明“买方已经知悉房子的真实情况”。

中介:签合同前明确告知是凶宅

中介谢小姐对此表示,王先生在签订三方合约前,她已明确告知对方这是凶宅,出过命案。“他是想捡漏才买这间凶宅,而且协议里写着他已知道房子的相关情况。”谢小姐说,王先生之所以出尔反尔是因为自己资金出现问题,才找这样的借口。

谢小姐表示,业主确实不再追究王先生的违约责任,但作为中介,既然已经签订了三方合约,中介费是必须要缴纳的。她表示,目前公司的法务部也会继续跟进处理。

这件事的重点是到底告知没有是“凶宅”

如果中介告知过购房人,这房子是“凶宅”,那么因王先生的原因,那么定金不退,所要一定比例的中介费正常,这没毛病。

反过来说如果中介没有明确告知购房人,这房子是“凶宅”,那么中介公司就是故意隐瞒事实情况,损害购房人的利益,那应该返还定金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凶宅”跟“死过人”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但“凶宅”,再多的优惠我个人也不会购买自用,绝对不会!有的人说这是迷信,对!对于这件事上我就迷信了!中国几千年这样的思想及文化已深入人心,如果你心理素质过硬,又觉得凶不凶宅的对你没影响,觉得凶宅可以买,是你那一类人的想法,但我心理素质没那么强,我可不想每天自己跟家人都生活在恐惧和不安中,这样会对我跟我的家人生活及健康带来巨大影响,这东西不得不让我在意,这根本就不是一句迷信就能解决的了。如果是“凶宅”未告知的情况下,我绝对会上法院起诉,要求3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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